四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四平市公安局
关于坚决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谣言的通告
当前,全市上下正在紧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,为保障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顺利开展,构建清朗网络空间,四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四平市公安局就坚决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谣言事宜,联合通告如下:
一、对网络信息要认真甄别、科学分析,相关信息要以各级党委政府和权威新闻媒体官方发布为准,对未经证实的信息要自觉做到不发布、不转发。
二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,对已经发布和转发的不实信息,要快速删除,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。
三、各类网站及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主办单位和运营负责人,要保证内容发布的真实、准确,不得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,坚决杜绝虚假信息。
四、对通过互联网发布、传播虚假信息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,追究发布人、转发人、群主、管理员及相关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。
五、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,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,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、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。
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。对通过网络发布、传播虚假信息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严肃查处。希望广大网民、互联网从业人员恪守有关法律法规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互联网环境,团结一心,共同抗击疫情。
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谣言(不实)信息及线索。
举报电话: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2377
市网信办18604347628
市公安局18543411979
举报邮箱:
spwxbxck@163.com
四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四平市公安局
2020年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