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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善公告

关于开展2012年“慈善救助圆大学梦”“行动实施方案

2012-12-12 栏目:慈善公告

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慈善总会《关于开展2012年“慈善救助圆梦大学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,帮助今年即将入学的贫困大学生实现上大学的梦想,结合四平市的实际,制定四平市2012年“慈善救助圆梦大学”活动实施方案。

一、救助对象

        进入2012年全国统一高考重点分数线并被录取的城乡低保户、特困户、优抚对象、及孤残学生中的优秀考生。

二、救助名额和标准

       四平市城区计划救助55人。市慈善总会救助市直35名(一中18人,四中17人)贫困考生。铁东区救助10人,铁西区救助10人。标准2000元。

三、方法步骤

(一)6月末前为调查摸底阶段。市慈善总会协调学校及乡镇街道,深入调查摸底,全面细致地掌握特困优秀生的基本情况,做到情况清楚明了。

(二)7月份为申请报名阶段。需要救助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、成绩单、申请书以及户口簿、残疾证、低保证和乡

(镇、街道)出具的特困证明等,到户籍所在地的县、市、区市慈善总会提出申请。

(三)落实对象。各级慈善会在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后,根据困难程度及分数和录取学校的情况,按照救助标准及名额审核确定救助对象。

(四)张榜公示。为了接受社会的监督,救助对象确定后要在所在的社区、乡镇(街道)进行7天的张榜公示。

(五)发放善款。公示无异议后,在学生入学前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手中。

四、要求

(一)加强领导,明确职责。此次活动吉林省慈善总会统一组织,四平市慈善总会负责做好组织、协调、宣传、落实等具体工作,明确责任合理分工,加强对此次助学活动的领导,把这项利民的好事办好办实。

(二)规范管理,专款专用。严格按照救助标准、程序进行救助,杜绝暗箱操作,做到专款专用,并与其他部门密切协调统一开展救助,避免出现重复交叉救助。

(三)利用媒体,做好宣传。这次救助要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等媒体进行深入的宣传,大力弘扬慈善精神,提高全民的慈善意识,推动我市的慈善事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。

(四)本次活动结束后,把救助的情况,通过不同的形式向社会公示,同时将工作情况总结于9月15日前上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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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平市慈善总会

二○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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