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帮助我市困难家庭高考生顺利入学,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,今年市慈善总会继续联合两区慈善会共同开展“慈善救助圆梦大学”活动。
一、救助对象
全市参加高考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、脱贫家庭中被大学专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应届考生。
二、救助标准
每人救助 3000元。
三、方法步骤
(一)调查摸底。6月底前,各区慈善会要协调教育部门及乡镇(街道),搞好调查摸底,全面准确掌握困难考生的基本情况建立名册,做到情况精准。
(二)个人申请。入学前,符合救助条件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、成绩单、申请书、户口簿以及低保证(或原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)等相应的证明材料,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慈善会提出申请。
(三)审核确认。区慈善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后,符合救助条件的确定为救助对象。8月10日前,区慈善会将首批救助相关材料整理汇总后报送市慈善总会。后续根据录取进度上报。
(四)发放善款。在学生开学前,通过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或转帐到学生银行卡等形式,将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此项活动已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,各区慈善会要高度重视,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及乡镇(街道),认真做好调查摸底、材料审核上报等工作。
(二)各地要把该项目作为慈善助力乡村振兴重要载体,加强对项目的宣传,提高慈善工作的社会影响力。
(三)各地慈善会要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认真核实,家庭困难情况的认定只限于学生本人及父母,确保情况真实,严禁弄虚作假。要与当地教育部门密切配合,按照不重复救助的原则,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考生全部予以救助,做到不落一人。
联系电话:0434-3261851